包装知识产权纠纷,酒鬼酒被告上法庭
【快印客导读】近日,酒鬼酒有可能在包装知识产权方面,被供应商绊倒。其“52°高度柔和红坛酒鬼酒”所使用的“麻袋陶瓶”包装,因知识产权纠纷被告上了法庭。随着白酒行情持续向好,中国知名的白酒品牌“酒鬼酒”再次宣布开启全国化进程,其首站选在了天津,旨在打造京津冀区域的样板市场。
2018年1月12日,吉首市石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酒鬼酒之间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酒鬼酒新版包装设计知识产权所有人吉首市石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与酒鬼酒之间的《“酒鬼酒”新版包装设计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合同》。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2007年6月21日,酒鬼酒“麻袋陶瓶”包装设计者黄永玉先生将新版包装设计知识产权有价转让给石磊公司。同年6月28日,酒鬼酒与石磊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获得了包装设计的永久使用权。
2010年1月25 日,双方就上述知识产权又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再次强调了酒鬼酒公司对该知识产权的永久性专有使用权及石磊公司的优先权和知情权。而石磊公司认为在后续合作过程中,酒鬼酒并没有提供给石磊公司优先权和知情权,这也是此次上诉的理由。
石磊公司负责人石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石磊公司与酒鬼酒签订了《补充协议》之后,有一段时间酒鬼酒给石磊公司的包装业务还是有一定的保障。但是,越到后期,石磊公司在酒鬼酒包装采购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
酒鬼酒表示,其向石磊公司的关联公司湖南金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公司)通报了相关采购计划,金泉公司也进行了投标响应,且只要是金泉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同质同价的都采购了金泉公司的产品。
从酒鬼酒提供的2015年8月、2015年10月、2016年1月的要货计划配套采购包装材料招标结果注意到,上述文件中写明2015年8月考虑到金泉公司作为酒鬼酒的原战略合作伙伴,有大量库存且需要返工清洗,为尽量减少供应商损失同意由金泉公司供货。2015年10月,因金泉公司原有库存已基本消化完成,且处于停产状态,故本次不考虑。2016年1月,金泉公司为竞标四家中报价最低,决定本次酒瓶全部由金泉公司供货。
石磊公司表示,上述供货计划全部是他们起诉酒鬼酒之后,酒鬼酒才提供的数据,此前他们对酒鬼酒采购多少,向哪些供应商采购并不知情。对此,石磊公司认为酒鬼酒已构成根本违约,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要求解除合同。
不过,酒鬼酒代理律师认为,石磊公司的优先权不是专供权,是在“同等条件下”,“同质同价”的优先权,从合同条款对优先权的界定可以看出交货时间、货物质量、供货价格等条件都同等的情况下,上诉人的产品才应被优先采购。
此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石磊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认定在未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不宜轻易解除合同。如石磊公司认为酒鬼酒侵犯了其知情权、优先权,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